创业应规避的风险点III

2022年2月11日 1502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先说结论,避开坑能有效降低未来失败的可能性。

这是创业避坑指南的第三部分,因为都是陆陆续续收集的有意义的点,所以并没有能捏在一起写出来,有兴趣看前两期的可以点这里《创业应规避的风险点II》、《创业应规避的风险点》。

想要创业一定要有足够的知识和技能储备,并且在准备团队扩张之前一定要做好最小资源验证,比如你准备开餐馆,那就搞个地摊试试别人接不接受你做出来的口味,只要做到了这两个环节,在创业初期的过程中,老板就能做到一言堂。千万不要小看创业初期这种关键决策搞一言堂的意义,首先,如果老板愿意听手下员工的意见,他们很有可能觉得自己比老板懂,其次,如果老板听员工的意见把事情搞砸了,员工只会在精神上也许有一点甚至也许干脆没有什么损失,而老板却要承担实实在在的经济、时间损失,最后,如果老板听员工的意见把事情做对了,结果就是员工会不停的在各种事情上提各种各样的意见,如果老板刚好在某件事情上不听又把事情搞砸了,老板的威信就崩塌了。所以,只有在创业初期把整个流程的所有环节都弄清楚,然后在初期扩张的时候不再听取任何员工的意见,只是单纯的安排他们按老板的要求完成任务,这样才能让创业公司快速而有效的度过初期的阶段。同时,也只有老板清楚所有的环节,才有可能真正的做好管理,一个只懂管理不懂实操的老板几乎不可能白手起来,这也就是为什么管理层带着手下的一大帮员工一起跳槽创立新公司能成功,而长时间做管理的人单独跳出来往往很难创业成功的原因,反而是那些在公司底层摸爬滚打的基层员工,独自一个人跳出来却有更大可能做成一家新公司。

初创公司一定不要轻易签对赌协议,特别是那种风险与利润都特别高的对赌协议,当你没有100%的把握去完成这个对赌协议时,你的公司就有可能面临巨大的风险。如果想要与你签对赌协议的合作方还想要让你签一份个人连带赔偿责任或者担保责任,请把这种“合作方”一律视为诈骗,因为如果你不是个体工商户,那么单纯执行对赌协议只会把你公司的注册资金亏没,但如果你签了个人连带赔偿责任或者担保责任,那么公司的注册资金亏完还不算完,本身与公司隔离的你所有的个人财产都将变为可执行对象,这代表着一旦失败你的公司倒闭不算,你的人生也有可能玩完大半。不要小看这种协议,连俏江南、王思聪都在这上面吃过大亏,更不要说一个初创公司了,因为现在就有那么一群专门盯着这些初创公司,甚至成熟公司做这种以对赌为名,实讹诈之实的团伙。

举个例子,如果你生产某种产品,正常产能每天生产500个,极限产能是每天生产1000个,并且没有办法迅速扩大生产规模,也没有办法从其他地方调货,那么这个团伙会这样操作,说自己是某个代销平台比如直播带货,觉得你的产品不错,想要帮你卖你的产品,先与你签了三个月的代理协议,然后每天也确实能在平台上帮你卖个30个左右,你很高兴,觉得自己的产品销量提升了,这个时候坑来了,团伙继续忽悠你说产品确实不错,卖出去也能获不少利,为了提升双方合作的效率,来签个对赌协议,比如每天卖50个以内按现在的供货价,如果卖到60个供货价降低0.5%,以此类推每上升10个供货价降低0.5%,100个封顶,看上去没什么问题,但其实这些条款无非都是想要麻痹你的思维,他们真正的坑是在对赌协议中夹带类似这样的条款:卖出去多少就必须在几天之内供多少货,否则按卖出去的价全额赔偿。在你看来也许觉得这个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前三个月每天也就也就卖30个,就算翻5倍每天也就150个,大不了生产线稍微加一下班就能完成,结果等协议一签完,当天直播带货就能卖出十万个甚至几十万个,这个时候,你无论如何也供不上对方的货物需求,按对赌协议一执行,整个公司就赔进去了,如果再签个个人连带赔偿或者担保,自己的所有钱也就都赔进去了。所以,对赌协议如果不是自己发起的,那么能不签就不签,如果协议复杂晦涩,就更不能签,毕竟俏江南、王思聪的团队都可能中招更不用说个人,如果有担保或连带赔偿责任,绝对不能签。

其他风险仍然有很多,不可能一一列举出来,但希望写到的这部分对你有用,后续我将继续收集整理和补充,有兴趣的话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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