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合伙看上去是关系绑定,但其实往往是利益冲突,合作看上去是松散关系,但实际上是利益共同体。
这个结论看上去似乎有点反直觉,但现实情况就是这样让人不得不接受,我们举几个例子就可以分析明白了。
比如一个好销售、一个好厨师、一个好菜贩子是好朋友,三个人经常在一起喝酒,销售由于经常跑市场,接触的各种客户都比较多,某天突然灵光一闪,觉得在座的三个人各有优势且刚好互补,不如大家在一起合伙开一家餐馆,销售接触的客户多人缘广就负责拉客,厨师厨艺不错做出来的菜大家都好评就负责做饭、菜贩子本身就有食材进货渠道进货价比较低就负责进货,三人一合计都觉得这事情靠谱,就一起合伙开了一家餐馆。
餐馆刚开业的时候,大家都齐心协力劲往一处使,生意都还不错,但很快问题就来了,某天菜贩子车坏半路上了,该送的菜迟迟没有送到,餐馆没了食材无法正常营业,于是内部发生了第一次矛盾。又过了一段时间,厨师觉得就是自己的菜做得好所以回头客多,销售觉得就是自己的客户关系稳定所以不断的有新客户,菜贩子觉得自己把最好的食材都给了餐馆,自己的利润下降了不划算,于是各种各样的矛盾逐渐开始暴露出来。要知道合伙人都有一个心态问题就是,当个人的意外需要合伙人一起承担的时候,发生意外的角色会觉得是这意外而不是自己的问题,但其他合伙人会觉得明明是某个人的问题却要集体来负担,真正无责任的合伙人会觉得很难接受,而通常来说,一个正常运行的公司本来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意外,但由于大家是合伙的关系,责权利往往并没有那么的清晰,所以这些一系列或大或小的意外并不会被时间化解,然后就一件一件不断堆积在哪里。同时,由于责权利的不清晰,当事人往往只清楚自己手头工作的重要性而轻视甚至忽略了其他合伙人的重要性,这种意识上的自我拔高也将持续不断地制造整个合伙队伍的矛盾。最终这一系列的矛盾会不断累积发酵,最终只会引发两种结局,要么某个觉得自己能力强的人负气出走,要么互相摆烂把公司做倒闭。
但是如果换成合作,那么这些矛盾就不再成为问题了。比如由销售独立开一家餐馆,由于厨师的厨艺不错,那么就按照市场薪酬雇佣厨师,同时由于厨师从原来的稳定的岗位和收入变更到这个新的餐馆,所以他面临的风险是增加的,为了平衡这种风险,可以由销售与厨师签订合作分成协议,餐馆做得好,厨师可以得到额外的利润分成,这个时候,厨师从合伙关系中的我最厉害心态转变成了只要我厉害我就得利,责权利明确了,积极性自然而然也就提升了。对于菜贩子来说,由于有了一个稳定出货的渠道,所以愿意稍微牺牲一点利益,按照市场价格把相对优质的食材供应给餐馆,从长期来看这种合作关系是有利的,所以也会很积极。对于销售来说,厨师是雇佣和合作关系,只要厨师做得好可以利益分享,而只要厨师做得不好,可以换掉厨师重新来,菜贩子也是一样,有优质食材就合作,没有优质食材就和有优质食材的供应商合作,不会发生什么矛盾,大家的心理上也不会有什么负担。
当大家的矛盾不存在的时候,只要利益仍然保持一直,大家就都会向着同样的方向努力,这也就是为什么要少合伙多合作的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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